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资料图)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公司监事会对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核,
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司实际,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政策、融资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拓宽境外融资渠道、产品销售市场、采购渠道和
海外业务发展空间,有利于加快公司光伏玻璃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海外市场的业
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相关规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投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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