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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日报讯(通讯员陈薇 陆玥霖)近日,易县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因楼房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将矛盾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在诉前,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外地人赵某带着同乡二十余人在易县务工,为解决居住问题,便租赁了刘某的一处二层楼房,并与刘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天,刘某路过该楼房时,发现二楼往下漏水,经查看,发现是二楼房间内的一个水龙头没有关紧,导致房屋的墙面、顶棚等被水浸透。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在立案前,刘某向法院申请对因漏水给其房屋造成的损失进行诉前鉴定。诉前调解中心的法官收到刘某的鉴定申请后,认真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事情原委,认为房屋漏水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问题,通过调解的方式高效解决纠纷是最佳的处理方式。法官耐心为双方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告知双方因案件标的额不大,如果通过鉴定的方式评估损失,不但会增加诉讼成本,而且耗时费力,并不利于纠纷快速有效解决。经过法官耐心劝导,二人决定不再进行鉴定,并听取法官建议,很快达成和解协议,当日履行完毕。
易县法院始终秉承“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作用,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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